关于评选2003年度中山大学共青团
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通知
北校区团工委、珠海校区团工委、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附属医院团委:
2003年度是广大青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共青团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党十六大精神的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年。
在2003年度中,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工作部署,各单位在院系党组织的领导下,结合本院系实际,扎扎实实地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在团的自身建设、青年志愿者工作、社会实践活动、校园文化建设、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方面做出了积极有益的探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有力促进了我校共青团事业的发展。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更好地推动我校团建工作的开展,校团委经研究,决定在五四期间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的范围和名额
1、评选对象: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各附属医院团委、教师专职团干、学生团干和青年团员。
2、评选名额:在三个校区、8个附属医院范围内评选10个先进团委(团总支)(其中,附属医院评选2个);15名优秀专职团干;“中山大学红旗团支部”若干名(详见《关于开展2003年度创建红旗团支部活动终评工作的通知》(团发[2004]4号文);各单位按本单位团员总数5%比例报评优秀团员;按本院系团支部总数的20%比例报评优秀团干部(荣获2003年度“中山大学红旗团支部”的支部书记当然成为优秀团干,不占所在院系名额,须与优秀团干参评名单同时上报,请院系自行做好评定排序)。
二、评选条件
1.“先进团委(团总支)”的评选条件:
A.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带领青年团员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支持我校改革和发展的大局。
B.具备完整的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能够积极主动地配合上级党、团组织的各项工作部署。
C.坚持以正确的思想引导人,团结、教育广大团员青年,采取多种形式,灵活有效地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推优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成效。
D.结合本院系特点制定本院系近期和长期的工作计划,并认真加以落实。积极推动“创建红旗团支部”、青年志愿者服务、学生学术科技、“挑战杯”活动等的开展,并取得显著成绩。
E.各院系能结合本专业特点,开展并形成具有本院(系)团委(团总支)自己特色的活动。
F.在本院系学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2.“中山大学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详见《关于开展2003年度创建红旗团支部活动终评工作的通知》(团发[2004]4号)
3.“优秀专职团干”和“优秀团干”的评选条件
A.热爱共青团事业,政治思想觉悟高,责任心强;能充分领会并在实际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B.在团的基层组织中,作为团的干部,工作积极主动,取得较好成绩。
C.热心为团员服务,工作负责,勇于开拓进取,有效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
D.群众基础好,在本单位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好评,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
E.优秀专职团干必须是在学校、院、系各级团组织中担任专门职务的教师。原则上各院系推荐一名专职团干参评(超过一千名团员的院系可报两名专职团干参评),要求任职时间为一年左右。
F.优秀学生团干参评者要求任职时间至少为半年。
4.“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A.热爱共青团,政治思想觉悟高。
B.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如“三下乡”活动、青年志愿志服务、向团的报刊杂志投稿等)。
C.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团员青年中有威信,能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为了提高我校团工作的效率,加强我校团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今年的评优工作将借助网络手段来开展。所有参评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申报材料都将上网公布,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和评议。
1.“先进团委(团总支)” “中山大学红旗团支部” “优秀专职团干”的评选办法:
校团委拟于4月中旬制作专门的评优网页,将上述类别的所有参评材料上网公示。一方面,网页同时开通网上投票(限一票/IP),其投票结果将作为评审员的参考资料。另一方面,校团委将组建由我校各相关部处领导组成的评审小组。评审员们可自行在网上认真审核参评材料,独立进行评审,最后,由校团委汇集并公布评审结果。
2.“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办法
要求各参评候选人认真填好申报表(电子版),各院(系)团委(团总支)认真审核,并按文件规定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将其材料在各单位网页上公示,接受各院(系)团员的监督和评议,最后确定名单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最后审定。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参评集体和个人需于4月2日前填好申报表及相关资料(电子版)交院(系)团委(团总支);
2、 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各附属医院团委经审核确定参评个人及集体名单后,须在院(系)团委(团总支)、各附属医院团委网页上公示一周,并请于4月9日前将参评集体和个人名单报校团委,同时交参评“先进团委”、“中山大学红旗团支部”、“优秀专职团干”集体、个人的电子版资料。
3、校团委将组织评审小组严格、认真评审后公布评审结果,并拟于4月29日下午召开“庆祝五?四运动八十五周年暨表彰大会”,予以公开表彰。
五、评选要求
1.评选前,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发动工作,要使广大团员干部和团员青年认识到评比表彰是加强学校的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级团组织要在评比中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抓紧抓好。
2.通过这项活动,评出干劲,评出团结,真正把评选工作作为推动今后工作的动力。
3.评选工作要严格按照所规定的条件评选,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审核,切忌降低条件应付名额凑数。如违反评选程序,一经查出,取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相应惩处。
4.请各院(系)团委(团总支)将所有参评者的材料上网公示,确保评选的公开化、民主化。
5.评选工作自始至终要在院(系)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进行,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
6.材料要求:在认真填好申报表的同时,先进集体要附2000字以上的材料;优秀专职团干要附1500字以上的材料。
表格下载:内部网-办公与信息系统-分类信息-表格汇集-团委各类表格
1. 2003年度中山大学先进团委(团总支)申报表
2. 2003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团员申报表
3. 2003年度中山大学优秀团干申报表
4. 2003年度中山大学优秀专职团干申报表
联系人:王书素(84114911、cptw@zsu.edu.cn)
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
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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